自带酒水要协商
由于酒水消费是酒店赢利的最主要来源,因此很多酒店都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特别是一些装修豪华、服务质量上档次的酒店。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应协商解决,婚宴酒水自带就是一个很好例证。
建议经营者,在消费者订餐时,要将“谢绝自带酒水”告知消费者,并在酒店大厅和包房中的显着位置进行明示,确保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如果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但要收取开瓶费,必须事前告知消费者,并经消费者签字确认。
建议消费者,酒宴中需要自带有寓意的酒水,订餐时要告知经营者,并经经营者签字确认,避免事后发生争议。
结帐时要仔细核对消费帐单明细
结帐时,消费者要仔细核对消费帐单明细,避免酒店误收或多收餐费。少数利欲贪心的经营者会在结帐时做文章,如:酒水多算,菜单价格与收费时不一。
部分酒店结帐时,经营者会以各种借口告知消费者暂时没有发票,提出以后领取,或用少许饮品、小礼物替代发票,这是经营者为降低购买发票费用、获取利益的手法。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有些酒店为吸引“回头客”,向消费者赠送一些可在该酒店消费的代金券。但是,在代金券的使用上,经营者会设置一些限制,消费者要予以留意,不要为几元十几元的优惠惹气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