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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新“国标”明起实施“老年蜂蜜”将撤柜

 2006-11-2 楚天都市报 评论0

  新的蜂蜜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昨日武汉市工商部门开始对各蜂蜜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并责令不合规定的蜂蜜立即退市。 

  新国标规定,加入非蜂蜜物质的产品一律不得叫“蜂蜜”。蜂蜜的名称可用蜜源植物名称命名,如“槐花蜂蜜”、“枣花蜂蜜”等,但不得再采用如“老年蜂蜜”、“儿童蜂蜜”、“富钙蜂蜜”等其他名称。 

   工商部门昨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经营者对蜂蜜的这些新规定内容还不太了解。在新洲区,检查发现超市、副食店中还有“阿胶蜂蜜”、“中老年蜂蜜”等销售,已全部责令其下架退市。(记者 张乐克 通讯员 王劲松 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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