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就是妇女节了,按国务院规定,在单位上班的女性可休半天假,而今年的妇女节恰逢周日,如果妇女在当日加班是否有加班费,加班费应该怎么算?昨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据介绍,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年、春节等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放假半天。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另外,劳动部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中还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据此,今年的妇女节,如果女职工照常享受双休假,则不会享受在工作日补假半天的待遇。如果妇女节当天女职工加班,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其双休日加班的加班费,即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