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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饮食

 2009-2-23 湖北美食网 评论0

  回族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有860.30万人(1990年)。能用汉语汉文。分布在全国绝大多数县市,主要与汉族杂居。宁夏、甘肃、青海、新疆、云南、河南、河北、山东、安徽等省、区人数较多,并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区。从全范围看,其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

  回族是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经过数百年时间的融合而于元末明初形成的少数民族之一。早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伊斯兰教就正式传入我国。唐宋两代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使节、旅行家、宗教职业者等先后来华。他们沿着古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从陆路和海道进入我国西北地区和沿海城市,在长安、开封、广州、泉州、扬州、杭州等城市定居。史书称他们为“蕃客”或“土生蕃客”。他们所居之处都建有清真寺,以寺为中心而居称为蕃坊。基本保持了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文化传统。他们是回回民族的先民。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期间,一批批信奉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先后被蒙古征服者签发或迁徙到中国来,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或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宗教职业者、旅行家的身份散布全国各地,被称为“回回”,是元代色目人中的一种。他们与唐宋时期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的后裔,由于共同的信仰,有一样的风俗习惯,又都远在异国他乡,经历着共同的命运,逐渐形成共同的心理状态与民族意识。同时,由于通婚和其他原因,中国的维吾尔人、蒙古人和汉人等,也有一部分人融合进来,经过长期的共同生产、共同劳动生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约在元末明初形成了回回民族。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教起了重要的凝聚和融合作用。回族是勤劳勇敢、富于智慧的民族。居住在农村的以经农业为主,兼营商业和小手工业;城市回民以经营小生意居多,兼营饮食、珠宝玉器、皮毛业等,以善于经营和经营公道著称。历史上回族人民为祖国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经济、政治、文化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回族饮食最具中国清真饮食的特色,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清真饮食的代表。如果说以维吾尔族为代表的新疆穆斯林民族饮食较完全地保留了西域清真饮食传统,那么,回族饮食则是在保持传统清真饮食的基础上,较多地、有选择地融入了中华饮食文明,从而使回族饮食(也可以说是中国清真饮食)以显著的“宗教性”、“兼容性”、“丰富性”为其个性特色,屹立于中华饮食之林,显示着勃勃生机,焕发着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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