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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中秋习俗

 2006-9-14 13:05:49 湖北美食网 评论0

  根据《东京梦华录》(序於一一四七年)卷八的记载,宋朝的街市,在中秋节的前几天,就已弥漫著浓厚的过节气氛。商店贩卖新酒,重新布置门前的彩楼。市人争饮新有石榴、梨、栗、葡萄、弄色枨橘等等。到了晚上,人家争登酒楼赏月,丝竹箫管并作。里巷儿童通宵玩耍,夜市人马杂沓,至於天明。吴自牧(约一二七○前後在世)的《梦梁录》卷四也记载,南宋人家多於此日安排家宴、团圆子女,以酬佳节。即使是陋巷里的贫穷人家,也都会典当衣物去购买酒困,来欢度中秋。
 
   元朝虽以异族入主中原,但所受汉化甚深。节日习俗也大半沿袭汉人旧制。到了明朝,赏月、祭月、吃月饼的风俗大盛。 

   田汝成(约一五四○前後在世)的《西湖游览志余》《熙朝乐事》记载明人多於中秋节以月饼相馈赠,取其圆形的“团圆”之义。夜晚则设赏月之宴,或携带酒食至湖海之畔游赏。刘侗、于奕正合著的《帝京景物略》(一六三五)卷之二则详细描述了中秋祭月的供品:月饼必须是圆,所供的瓜果则必须切成如莲花般的牙瓣。 

   街市出售月光纸,上面绘有月偏照菩萨,下绘月轮桂殿,有一兔人立捣药於其中。祭月後将月光纸焚烧,所供的果饼分给家中的每一成员。中秋节又是团圆节,所以纵使有归宁的女子,也必定於此日返其夫家团聚。 

   至于明朝的中秋,明人拜月时用的“月光纸”,到了清朝,改了个名字叫“月光马儿”。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一九○六年)。记载:「月光马者,以纸为之,上绘太阴星君,如菩萨像,下绘月宫及捣药之兔。人立而执杵,藻彩精致,金碧辉煌,市肆间多卖之者。长者七、八尺,短者二、三尺,顶有二旗,作红绿,笆或黄色,向月而供之。焚香行礼,祭毕与千张、元宝等一并焚之」。 

   清朝的规矩则是:“男不拜月,女不窜”。所以拜月就成了妇女的专利,家中的主妇忙著拜月,小孩子也不愁没事干。中秋节前几天,街市上都会卖一种专供儿童祭月用的“兔儿爷”。到了清代,兔儿爷的功能已由祭月转变为儿童的中秋节玩具。制作也日趋精致,有扮成武将头戴盔甲、身披戢袍的、也有背插纸旗或纸伞、或坐或立的。坐则有麒麟虎豹等等。也有扮成兔首人身之商贩、或是剃头师父、或是缝鞋、卖馄钝、茶汤的,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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